今冬邯郸供暖预期覆盖率将达98%以上,室温标准明确为不低于18摄氏度。随着2025年11月15日供暖日临近,各供热系统已进入最后准备阶段。
供暖政策新变化
2025年10月1日,《邯郸市城市供热用热条例》正式实施,替代原供热管理办法,为供热用热活动提供更完善法律保障。法定供热期为每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二十四时,市政府可根据气温决定提前或延长供热,并给予供热单位补助。新条例强化供热单位责任,要求供热期内,除不可抗力和用户原因外,保证居民卧室、起居室室温全天不低于18摄氏度。

一、温度不达标维权流程
热用户若认为室温不达标,可先向所属供热单位反映,供热单位应在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,双方签字确认结果。若对结果有争议,可委托有资质机构复测,复测不达标检测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。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,应按合同约定减收热费。
供暖报修流程
邯郸市建立了市、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三级服务网络。居民遇供暖问题,先联系所属区域供热企业,如中电洲际公司(0310 - 3178116)等。若供热企业解决不力,可向所在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,如丛台区城管局(0310 - 5900992)等,市供热办电话为0310 - 3110311。供热期突发故障,供热单位应立即抢修并报告主管部门,通知热用户并记录。
二、供暖设施责任划分
热源厂区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,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用户入户阀门间的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,费用计入热费成本。居民入户锁控阀门或计量装置至室内的设施由居民负责,非居民用户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。
三、供暖费用与报停政策
参考曲周县收费标准,居民供热价18元/平方米,非居民28元/平方米,按建筑面积计算。冬季不需用热,用户应在供热开始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手续,如曲周县今冬不供热用户须在11月5日前办理并缴纳15%基础热费。







